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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二○一七年度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量:97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10/2018-05-10
  • 项目类型 :
      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二○一七年度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6〕43号),支持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17年度杭州市骨干企业带动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发展项目征集和项目库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杭州市〔含区、县(市)〕登记注册和纳税,且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依法经营、信用信息良好的工业和信息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形式(不含总集成总承包),带动市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的龙头骨干企业;

  2、2016年度累计配套本市中小企业产品采购额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长。

 

  三、申报程序

  1、符合项目征集条件的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各区、县(市)、开发区经信部门对项目初审同意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委。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主要报告2016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及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近两年产品配套特别是本市产品配套情况;

  3、2015年、2016年度本市产品配套情况的审计报告。重点披露本市配套产品的年采购金额、2016年度采购本市产品的新增额,以及2015、2016年度本地配套产品采购发票明细表;

  4、本地配套产品采购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证照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1、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积极组织属地企业按照杭政函〔2016〕43号文件第27条的规定申报,同时对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证照进行核查,初审同意后,于5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附件2)上报市经信委。

  2、联系人:市经信委装备制造产业处 段小平,电话:85257117,传真:85257118;邮箱:28436820@qq.com。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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