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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15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3 浏览量:106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5-07-13/2015-08-1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2015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大江东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和“美丽杭州”建设。根据《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4〕5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5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批征集范围为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含医疗卫生项目、重点专病专科项目)。

 

  二、支持对象

  杭州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转化、产业化及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共同申报。

  项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kj.hangzhou.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各专项计划所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大江东经发局和市各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自筹资金应是申请市级财政资助资金的两倍以上。申请单位是事业单位的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自筹资金不作要求。

  5、同一申请法人单位承担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承担新的社会发展科研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医院除外);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者,不能申报。对已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次评审和立项的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大江东区经发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大江东经发局和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本地区、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8月10日;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钱开区、大江东经发局,市各有关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5年8月20日。

  据“市阳光办”要求,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胡小庭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8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87061235

  附件:2015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支持重点和申报材料要求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附件

  2015年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支持重点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社会发展科研攻关

  (一)申请对象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必须是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企事业单位。对经认定的市级研发中心申报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二)支持重点

  1、生态环保:(1)治水、治堵、治气和提高垃圾处置能力等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2)开展大气成分监测评估和气候监测预测技术研究;;(3)土壤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5)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2、节能减排:(1)高耗能行业高效节能技术集成与示范;(2)工业余热余能余压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工业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技术研究与应用。

  3、城建与交通:(1)建筑节能技术和绿色建材开发应用与推广示范;(2)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研究与应用;(3)环境友好型智能交通控制技术研究;(4)多模式地面公交网络高效协同控制技术;(5)重大工程与公共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控制技术。

  4、公共安全及其他:(1)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技术、风险评估以及与预警技术研究;(2)农产品和食品中有害物质形成规律、快速检测及防控技术研究;(3)先进刑侦技术、联网联控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4)安全生产技术、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5)城市(镇)强降雨灾害预警和处置技术;(6)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灾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三)申报材料要求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二、医疗卫生及重点专科专病科研专项

  (一)申请对象

  1、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每个单位限申报10项。 重点专科专病项目: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每个国家、省级在建医学重点学科限申报4项,每个市级在建医学重点学科限申报2项。

  2、各单位同一专科中已承担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项目无故逾期未结题验收的本次不能申报。

  (二)支持重点

  1、医疗卫生科研攻关项目:(1)禽流感、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病防控与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应用(2)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早期诊断及治疗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妇女儿童疾病与出生缺陷早期诊断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精神、心理疾病早期干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5)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的新技术、有效疗法及疗效评价与应用示范。(6)人体营养素检测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7)基层常见多发病防治适宜技术研究与推广;(8)残疾人康复技术研究与辅助设备研发;(9)心血管疾病诊疗与血液净化技术研究。

  2、重点专科专病项目:经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医学重点专科专病,以重点病种的临床应用研究为重点,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重点支持具有明确攻关目标的创新或引进新疗法。

  (三)申报材料要求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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