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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义乌市商务局、省属文化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文化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我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根据《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浙商务发[2015]156号),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企业已在浙江省(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注册填报;
2、根据国家和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规定,申报企业应是实际出口销售主体,申报数据以2018年度出口额为准;
3、入围《2019-2020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可申报国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4、请申报企业于2019年1月20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1、2)
5、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于2019年1月30日前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处。纸质件寄至:杭州市延安路468号1416房,电子版报送至729770747@qq.com邮箱。省级申报单位(企业)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商务厅服贸处。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有何问题请随时向省商务厅联系。
联系人:罗传杭 电话:0571-87056022
特此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
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