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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办法

发表于:2020-08-06 关注 

  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办法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更好地选拔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由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认定工作,并制定本推荐认定办法。
 

  一、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

  2.在科学技术应用实践中有创新和突破,成效显著的重要贡献者。

  3.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4.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5.获得杭州市级以上(含)科技成果奖项。

  6.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成绩显著者。

  (三)候选人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杭州市工作两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形式

  (一)个人推荐。有发明创造、科技成果显著的个人可将自我推荐资料直接报送。

  (二)组织推荐。通过行业系统牵头单位,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市)科协,市属高校及科研院所、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等推荐上报。省部属在杭单位科技工作者在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任职的可通过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

 

  三、推荐认定人数

  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每两年推荐认定一次,每次认定人数为10名。历届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再重复认定。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上旬——4月中旬)。挖掘历届得奖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奋斗故事,宣传认定活动对青年人才的激励作用。推荐认定工作与2020杭州大学生“双创日”活动同步启动,4月15日通过杭州发布、杭州日报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同时下发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布置推荐工作。

  (二)申报推荐(4月中旬——5月上旬)。各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根据材料要求组织推荐工作,于5月10日前报送材料。

  (三)评审认定(5月上旬——6月中旬)。对申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汇总;组建高层次高规格的评审专家组,邀请1-2名院士专家担任评审组组长或者评审顾问;公示评审结果。

  (四)表彰宣传(6月中旬)。在6月13日“双创日”大会上公布认定结果并颁奖。在各类媒体上宣传青年科技英才的优秀事迹,在全社会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认定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区、县(市)相关单位拟推荐的候选人,经各区、县(市)科协统一汇总审核后,由区、县(市)科协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真实、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弄虚作假的,将通报至各有关部门和本人所在单位。

 

  六、推荐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主要事迹:具体内容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科学精神、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方面。

  (二)成果:前三位主要贡献者。近年来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成果,须附奖励证书复印件。取得的经济效益数额须本单位财务证明和相关部门证明盖章。

  (三)论文:前三位主要作者。近年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不超过5篇),同时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发表时间并附论文全文复印件。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交中译文摘要。

  (四)专利:前三位主要获得者。近年来国家专利局证书复印件。获得专利的名称、类别、专利号、授权时间。

  (五)申报材料包括:

  (1)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表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一份和相同内容的电子版,于2020年5月10日前提交。

  (2)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包括:推荐表、主要事迹、有关成果证书、业绩或经济效益证明、有关论文、其他荣誉证书等。

 

  七、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共同设立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批准《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办法》、专家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提出建议人选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起草《杭州市十大青年科技英才推荐认定办法》,受理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开展认定和其它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杭州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接收推荐材料并负责认定具体事宜。

 

  八、推荐认定程序

  1.根据推荐上报材料进行汇总,根据推荐情况,分类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小组初选评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同意,推荐出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20名。

  3.推荐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青年科技英才候选人进行复评,评选出10名青年科技英才报市领导审定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4.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发文,通报认定结果,择优向上级科协和有关部门举荐青年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