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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钱塘新区进一步加快新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量:8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0-04-10/2020-04-2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钱塘新区进一步加快新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钱塘新区各企业:

  根据钱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新制造业政策”,详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 现将2019年度政策奖励资金的兑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含新迁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钱塘新区重点鼓励发展的航空航天、汽车及零部件、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产业。

  2.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报,不兑现。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如下:

  1.通过钱塘新区“投资之家”网上平台申报。具体网址如下:www.qttzzj.com。

  2.通过移动钉钉端“亲清钱塘”政策兑现模块申报。(申报步骤详见附件2政策兑现部分)

  3.通过杭州亲清在线平台申报。目前,仅上线营收进档奖励(第1条前半部分)、升规奖励(第3条前半部分)政策。具体申报路径请参照杭州市房租补贴政策申报方法。

  除第1条前半部分、第3条前半部分外,新制造业政策剩余条款中:

  第2条、第22条、第24条不需要申报,第3条(后半部分)、第4条(后半部分)本次不组织申报。

  因此,本次需企业在政策智兑平台申报的条款为《新制造业政策》第1条(后半部分)、第4条(前半部分)、第5-21条、第23条。

 

  三、申报及受理审核

  1.申报时间

  本次政策集中申报期为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到期后不进行补报。

  其中第8条【技术改造】在集中申报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随时在线申报,我局视申报情况不定期批量受理。技术改造政策申报通知详见附件3。

  2.申报资料

  各条款申报资料详见附件4,企业也可在申报平台上查看政策申报说明。

  政策条款要求需上传申报资料的,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政策条款中无需上传附件的,涉及奖励(资助)的企业需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确认。

  3.受理与审查

  由经发科技局、市场监管分局根据职责分工,对企业系统平台上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完成后根据分工报送各相关部门,由各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财政金融局配合针对审计报告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完成后,由经发科技局汇总审查意见并形成资助(奖励)计划报管委会审定,并按相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四、咨询受理部门

  详见附件5,企业也可在政策申报平台上查阅受理部门和经办人员信息。

 

  五、相关说明

  1. 本次申报政策资助(奖励)对象均应为财政收入级次在新区范围内的单位;所有扶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对新区地方财政贡献总额;另有约定,从其约定。“对区贡献”特指企业生产经营所实现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含税务稽查补收部分)的区财政贡献,以新区财政金融局审定数据为准。

  2.同一企业、人员获得区其他同类资助(奖励)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不再重复资助(奖励)。对新区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技创新等已按照“一事一议”享受其他特殊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3.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时间的企业,不享受新区政策。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亩均税收3万元/亩以下等情况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政策。

  4.本次申报涉及各项奖励和补贴,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杭州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2020年4月1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