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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实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行业标准,压紧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明引导主体责任,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条件为:正式开业两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文明行为,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文明服务,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申报单位须已获评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通知明确,评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复审推荐、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程序进行。申报单位依据《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行业标准及评定细则(2022年版)进行自检,提交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等材料,由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复审并推荐上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