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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余杭区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2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2023年度余杭区第一批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是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
2.项目完成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3.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
4.所有申报项目实际发生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近3年已获区级数字经济领域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或雷同项目)不予奖励,获得其他同类财政资助(奖励)的,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6.除另有约定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包含在此次项目征集范围内;
7.企业申报各项财政资(补)助项目的支出须单独设账进行核算、管理;
8.此次项目征集及补助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所有。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
1.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满足近三年(2020、2021、2022)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0%及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
(2)在5G技术、高端软件、工业APP、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服务业研发项目。
2.资助比例:经专家评审认定为试点项目的:(1)按照项目实际研发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200万元;(2)对于规上数字经济企业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高于15%的,最高资助300万元;(3)对于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2022年度全区数字经济五十强企业,连续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增幅均超过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5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对实际研发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追加10个百分点,给予30%资助;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3.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余杭区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征集表、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承诺时间为申报之日起十年。
(二)企业资质升级项目
1.申报条件: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4级、5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60万元;对通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三级、二级、一级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额不超过60万元。
2.申报材料:
(1)2023年度余杭区信息服务产业财政资助与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企业相关资质认证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承诺时间为申报之日起十年。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系统报送,逐项填报上传资料。所有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请申报企业留存备查。其中,数字经济领域研发项目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材料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20页),加盖骑缝章(申报书封面模板见附件4),并在首页编制申报材料目录。
申报通道自发文之日起开放,于2023年04月13日23点59分59秒准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科
李鸿炀,88729867。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