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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12-24 浏览量:218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24/2023-11-26
  • 项目类型 :
      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三批)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第三批)。

  区、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为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方式,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物医药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力度

  (一)申报条件

  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4月10日内建成的、标准厂房面积在10万方以上的、经市经信局认定为市级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的园区项目,按其项目完工之日追溯前3年的投资总额(仅限于标准厂房建设费用),对属地政府予以投资总额20%的资助,由各地对投资主体给予相应奖励。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生物医药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力度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园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4.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5.项目合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注:申报主体准备齐全项目申报的财务凭证和发票等材料,市经信局将统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三)工作要求

  区、县(市)人民政府指定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报资料(盖骑缝章)提交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汇总,并填写《2023年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大生物医药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力度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信部门正式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含2份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稿)。


  二、申报需知

  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区、县(市)经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报书封面、目录、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合并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浅蓝色厚纸,正文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

  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02,李中韦,85257102(邮政邮寄)。

  未尽事宜,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李中韦(85257102);市经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冯凯琦(85257153)。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