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申报已结束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量:6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10/2019-06-10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24个月以内,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其项目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待项目验收合格,经市科委审核后一次性确定资助金额。后补助项目一般上半年进行审核,下半年列入下年度预算。

  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应自筹一定比例的经费,市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

  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从其规定。


具体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2.项目承担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研发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事业单位原则上承担的市级重大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

  3.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

  (2)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3)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

申报流程

  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请在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与市科技局有关业务处联系项目合同签订等事宜,并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审核(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具体操作: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高校个人用户点击“个人登录”,然后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在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首页进入“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模块进行项目合同书的填报、上传),通过市科技局审核,下载打印一式6份,经主管部门盖章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