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22 浏览量:441 收藏
凡符合《杭州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37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的集成电路行业企业及产品应用企业均可申报。
1. 项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无重大失信行为。项目投资或研发经费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2. 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及有关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卫生、质量等标准要求。
3. 市级资助项目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原则上应是完工项目,对投资额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重大项目,可采用预拨和清算方式。
4. 项目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分项条件。申报和推荐的项目应明确产业分类,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产业分类,避免交叉重复。
5.按规定分别向财政和经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1.《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报告》(附件2,已完成项目提交);
3.《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可研报告》(附件3,在建项目提交)。
4.申报材料要求纸质件一式4份(市2份、区2份),相应电子光盘一张(注明企业名称和所在区县)。项目专家评审时,评审材料由项目单位根据评审通知要求另行自带。
2019年5月21日-2019年7月15日
由区、县(市)经信部门负责汇总属地推荐项目,形成《杭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并正式行文报送杭州市经信局。
杭州市经信局电子处:方义务,胡淼,联系电话:85257121,85257122,
联系地址: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幢1223室,
邮政编码:310026, 电子邮箱:4487792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