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征集“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量:1514 收藏
(一)申请单位应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言守法,具有工业质量品牌相关研究及服务能力。
(二)研发类、试点示范类及基本建设类项目不属于本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原则上应于2019年底前完成。
项目申报书
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28日
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2019年度质量品牌工作计划,于4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caojinlong@mii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依据实施方案、工作量及项目预算合理性择优给子经费支持,鼓励组织实施单位安排配套资金或出台相关政策。项目确定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联系人及电话:浙江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李仁宏,1385804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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