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拟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经费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经费补助区级配套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农〔2017〕99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余杭区区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13〕35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区科技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对已认定的康德权包膜饲料添加剂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进行补助(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9号
联系人:区科技局 沈丽芬 0571—86145635
区财政局 徐 星 0571—89183937
余杭区科技局
余杭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