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抓紧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由杭州市申报推荐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市本级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开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所辖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引进大院大所的在杭独立注册单位等事业单位。
第一完成单位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所辖的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市)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
2.申报推荐项目须符合2019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规定的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等推荐要求,2019年推荐项目原则上推荐数量不限。
二、推荐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和《通知》要求,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在线填写、提交推荐书。
申报项目应在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网页截屏图片或公示照片应在推荐系统中分别上传,供推荐单位(专家)审核。公示内容需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每个项目须提交书面推荐书4份、附件材料2份、推荐公示情况(包括结果)2份,1份推荐书主件和所有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送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或科技主管部门。
2.区、县(市)科技局或科技主管部门对拟推荐项目按《通知》要求做好省科技奖推荐材料的审查工作,并起草推荐项目的推荐意见(拟)和推荐汇总表。
每个项目须提交书面推荐书4份、附件材料2份、推荐公示情况(包括结果)2份、推荐意见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推荐书主件和所有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
3. 各区、县(市)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
市科委对收到的推荐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19年3月初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报杭州市政府同意,报送至省科技厅。
4. 直接推荐给省科技厅的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科技局,把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也报送一份给市科委。
三、截止时间
在杭各区、县(市)以及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引进大院大所在杭独立注册单位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项目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逾期恕不受理。
杭州市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915室)
邮编:310001
联系人: 沈吉英 楼菁华 电话:87025452
杭州市科委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 徐长明 裘国华 电话:87060408 86840472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