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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于:2019-03-27 关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现将《2019年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作要点

  2019年绿色制造工程推进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制造业绿色发展作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着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制造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生产过程绿色化、资源绿色化循环利用和探索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促进我省制造业走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2019年全省创建10个左右省级绿色园区和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力争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推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推进工作要点如下:

  一、着力启动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完善绿色制造推进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开展第一批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以省级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制造业特色小镇等制造业发展平台为重点,推进省级绿色园区建设。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创建绿色园区不少于1个。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把创建省级绿色园区与创建绿色工厂有机结合,每个创建的绿色园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绿色工厂。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通过对标达标,促进我省相关园区、企业向绿色制造方向发展。

  二、着力推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加快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一是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一批经济与环境资源效益显著的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组织实施百项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重点示范项目,加快绿色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提高绿色制造水平。二是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重点对装备、纺织、食品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诊断服务,加强对节能诊断服务过程的管理和结果应用。推进工业领域综合能源服务,引导和鼓励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供应商、节能服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三是会同节能主管部门,贯彻落实《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工信部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着力优化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方式,促进制造业生产过程绿色化

  一是把清洁生产审核与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有机结合,大力提高创建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原则上创建园区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必须全部通过审核;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达到省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可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二是优化清洁生产审核方式和资金扶持方式,鼓励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果和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工业节水,推动火电、钢铁、纺织染整、造纸、石油炼制等五大高耗水行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

  四、着力提升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资源绿色化循环利用

  一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再生资源和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报废机动车等领域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组织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二是组织实施《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构建回收网络体系、建立梯次利用机制、规范再生利用条件等措施,探索建立全省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产业发展模式。三是制定发布《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细则》(暂行),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五、着力探索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的途径、举措,构建促进绿色制造体制机制

  一是支持湖州市开展绿色制造发展区域评价试点,召开绿色发展大会,探索积累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的经验。二是研究制定我省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推进我省制造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根据全省绿色制造工程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绿色制造年度推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绿色制造工作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加强协调和指导,推进本地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