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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0年春季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表于:2020-05-21 关注 

关于拨付2020年春季市属高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助学金等中央、省、市财政分担比例,现将2020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省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专项经费8268.0025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报列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市属中小学、高校‘奖、助、贷、免、补’补助经费”预算项目,列支“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项目。

以上经费依据浙财政厅有关下达省级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以及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文件中的数据核算,待有关数据采集完成后核定2020年资助金额,于2021年初进行清算。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将各类助学金足额、按时发放给学生本人。如因奖助名额变动导致经费有缺口或结余,在次年奖助专项经费拨付时给予补足或抵顶,学生奖助金缺口部分由学校先行给予垫付。 

市属高校学生奖助专项经费由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拨付给各学校。请学校及时将票据交至杭州市教育资产营运管理中心学生资助部,联系人:吴喜胜,联系电话:85828685。 

附件:

附件1:2020年春季市属高校本专科奖助学金、应征入伍补助等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附件2:2020年春季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项经费拨付表.xlsx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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