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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6年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量:106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 申报日期 : 2016-09-12/2016-09-30
  • 项目类型 :
  • 扶持方式 :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通知原文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惠府〔2016〕32号)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编制下发《2016年度惠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专项项目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与认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知识产权托管、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专利信息服务等7个方向。

  二、申报方式

  由企事业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自愿申报,其中专题1~6由县区知识产权局统一审核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市局一般不直接受理申报;专题7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专题1~6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惠州市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系统网站(http://zlzz.huizhou.gov.cn:8080/),进行注册后,根据申报的项目方向,通过网络填写申请书及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通过系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受理;专题7纸质文件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奖金。

  2.严把推荐关。审核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特别是企业经营现状作为审核重点。专题1~6所有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县区管理,由县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和财政局根据项目水平,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联合行文向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为提高效能,推荐单位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控制推荐数量。项目立项后推荐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专题1~6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9月12日8时至9月30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网上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24时,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纸质申报书受理时间:2016年10月12日17时之前,报送一式两份到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1楼117房)。申报书一律用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二)专题7申报时间安排

  专利信息服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下午5时。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

  市知识产权局:何志远、郑鑫,电话:2808940,传真:2808703

  业务受理窗口:李豫军,电话:2892939

  网上操作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陈旭茜,电话:2800026 手机:13829911339,QQ:442085015

  惠州市知识产权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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