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微信等企业作为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参与平台的公示
关于微信等企业作为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参与平台的公示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将于2021年9月9日至9月28日举办。经研究,为扩大本次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根据我市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情况和企业商家需求,经与电商平台企业沟通,微信(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淘宝直播[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抖音(广东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唯品会(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深圳市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苏宁易购(广东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速卖通和国际站[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Lazada(深圳市来赞达贸易有限公司)、虾皮(深圳虾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洋葱(广州洋葱时尚集团有限公司)、花生日记(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货优选(广州微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参与第二届直播电商节(中国•广州)。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共5天。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石先生,电话:81097591,传真:81098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