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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内各高校、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020年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原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质量显著提升,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传播效果。
为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优秀作品,现将2021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1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两类扶持项目,每个项目均设三个类别.其中,电视类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扶持项目不超过12件:一类不超过2个,二类不超过4个,三类不超过6个.广播类优秀公益广告作品扶持项目不超过6件:一类不超过1个,二类不超过2个,三类不超过3个。获扶持作品由市文化旅游委专项资金给予扶持。
二、选题要求
立足于重庆实际,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疫情防控、科技创新、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城市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重庆取得的成就展开。
三、申报主体
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有关部门、传播机构、影视制作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个人。
四、申报要求
申请2021年度重庆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创作完成。
五、申报流程
(一)各区县(自治县)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向所在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统一申报;重庆广电集团(总台)所属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广告公司或个人申报的扶持项目,向重庆广电集团(总台)统一申报。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和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初步审核后,于2021年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委。
(三)市内高校及个人于2021年10月10日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扶持项目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文化旅游委。
六、作品标准
(一)为保证作品具有较强的电视适播性,本次扶持项目征)集的作品时长标准为60秒、45秒,30秒。
(二)电视作品必须为高清: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 x 1080,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AVI、MP4等主流高清通用视频文件格式为主.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 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22.05khz,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三)每个作品须填写完整的推荐表。
七、评审程序
市文化旅游委设立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学界、业界代表等.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复审,投票评选出各类扶持项目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没有任何异议的项目,或者有异议但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不影响评审结果的项目,由市文化旅游委正式予以认定,颁发荣誉证书及专项扶持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八、报送方式
请将作品刻盘、申报表盖章件寄送至市文化旅游委(联系人:惠鑫,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309,电话:023-67705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