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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浏览量:15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7-08-30/2017-09-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研发费补助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杭州经开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科技局(经发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市重大申报课题范围

  我委在公开征集市重大选题需求基础上,经区、县(市)科技局推荐、组织选题论证,结合专家意见编制了2017年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课题59个,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课题28个,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及电池管理技术课题3个,机器人、智能控制技术和高端特种装备课题11个,新材料课题4个,生物与新医药课题4个,医疗仪器设备课题5个,节能环保技术课题4个。市重大项目申报指南(课题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详见附件。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科研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3、同一申请法人单位(除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外)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列入信用黑名单者不能申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黑名单者不能申报。

  (三)申请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2、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其项目研发总投入应在1000万以上;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其研发项目申请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申报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且该项目已有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一件以上。如该项条件不满足时,企业已获得风险投资机构实到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也具有申报资格。

  4、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5、根据课题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达到相关技术指标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件数的要求。

 

  三、资助方式

  (一)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给予配套支持。

  2、项目补助采取后补助方式。立项项目在合同到期后的12个月以内,经会计师事务专项审计,验收合格和我委审核后,根据核定的研发投入额按资助比例确定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

  (二)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由市财政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我委根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按年度确定资助金额及拨款进度。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表和《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三份;

  2、提供2016年度企业财务年报审计报告、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认定、项目发明专利授权或申请受理证书等附件材料。如已获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出具出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网上填报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9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经审核通过,用A4纸在网上打印申报表并和可行性报告、附件材料简单装订成册。经所在地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请区、县(市)推荐部门对照申报指南,认真审核,严格把控项目申报质量,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总经费、项目发明专利申请数、研发机构建立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和备注等8栏)盖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六、项目受理业务联系

  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网上审核:沈吉英 87025452

  计 财 处:胡小庭 87061059

  高 新 处:潘学冬 87060184

  农 社 处:陈希杨 87015279

  监督电话:87911139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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