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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量:9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

公示原文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接上级通知,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计划已下达,相关企业可凭收据办理资金请款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拨付表(附件1)中的企业于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9日,向佛山市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有限公司提交收据(格式见附件2)。

  二、收据填报要求:收据必须按照格式和内容要求,全部正确填写(涂改无效),并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公章。

  三、其它事项:

  1.“银行行号”可通过开户行查询,也可以通过附件3查询。

  2.申报企业的名称若已变更,请同时提交市监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邝小姐,电话:22918085。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3号广东西安交通大学研究院(科技创新大楼1楼园区服务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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