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1年优秀博士后创新中心评定及2016年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1年优秀博士后创新中心评定及2016年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及《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穗埔组通〔2020〕38号)精神,现就开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2021年优秀博士后创新中心评定及2016年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优秀博士后创新中心评定
(一)评定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本区的科研机构(含驻区)。
(二)评定条件
1.未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区博士后创新中心;
2.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具有一支研究水平较高的科研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承担有高水平的研究项目,能提出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5.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倾斜:
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或技术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重点项目,近五年获市以上科技奖励的单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和布局,属于重点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产业领域的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与博士后流动作站合作成功招收博士后的单位。
(三)评定程序
按照“单位申报-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审定-名单公示-发文通报”的程序进行。评定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区内单位在2021年11月9日17:00前向第三方承办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整理和汇总,并对参评单位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核。
3.评审委员会评定。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评定材料,由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领域内专家形成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定标准对参评单位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分高低排名初步确定入选前10名推荐名单(如出现评定机构分数相同情况,将按以下次序单项评分项目分数高低确定名次排序:科研实力、科研团队配备)。
4.结果审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定会议,核定入选名单。
5.名单公示。入选名单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发文通报。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发文通报,对入选2021年优秀博士后创新中心名单的单位发放牌匾、证书。
二、2016年博士后创新中心获评单位考核评估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16年广州开发区博士后创新中心认定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评估内容
获评后各单位的建站情况、招收博士后情况、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三)考核评估程序
采取“单位提交材料-材料整理-专家委员会考核评估-实地调研核查-结果审定-名单公示-发文通报”的程序进行。评定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1.单位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区内单位在2021年11月9日17:00前向第三方承办机构提交考核评估材料。
2.材料整理。第三方承办机构对参评单位的考核材料进行筛选、整理和汇总。
3.专家委员会考核评估。由第三方承办机构组织领域内专家形成专家委员会,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单位进行评审。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4.实地调研核查。由行业专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组成现场考察组,实地调研核查博士后设站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程序如下:总时长一般为50分钟,按次序分为实地参观(15分钟)、项目介绍(15分钟)、现场评估(20分钟)四个环节。
5.结果审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定会议,核定考核评估结果。
6.名单公示。考核评估结果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7.发文通报。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发文通报,评估不合格的单位直接撤销其博士后创新中心资格,评估为优秀的单位将优先推荐其参加博士、博士后工作站(基地)的遴选。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由各参评单位于2021年11月9日17:00前将评定评估材料报送到第三方承办机构。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受申报材料,且不可再补充相关评定材料。
(二)提交方式
1.参评单位可前往递交地址提交评定评估材料。
2.现正值新冠病毒防控期间,也可邮寄提交。如需邮寄,请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在快递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3.递交/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广东软件园F栋12楼;联系人:纪树鑫,电话:18027277982
电子版提交邮箱:jishuxin@doctortech.com.cn
(三)其他事项
1.评定评估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由参评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所提交材料应按照目录清单整理齐备,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各参评单位应对所报送评定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相关政策或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将相关情况通报区其他相关部门。
四、联系电话
第三方承办机构(广州博士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肖翠芳,13826015119;纪树鑫,1802727798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彩频路11号广东软件园F栋12楼
五、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 话:傅小姐,020-82112108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垦商务大厦A2栋8楼818室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