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钱塘区2020年度雏鹰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钱塘区2020年度雏鹰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量:611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2-03/2021-12-20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钱塘区2020年度雏鹰政策资助(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雏鹰企业:

  根据钱塘区《关于助力“雏鹰”企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5-1)的文件精神, 现将2020年度雏鹰政策奖励资金的兑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拟认定为2020年度钱塘区雏鹰企业(详见附件5-2)。

  2.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报,不兑现。

 

  二、申报要求

  本次政策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路径如下:

  1.通过钱塘新区“投资之家”网上平台申报。具体网址如下:www.qttzzj.com。

  2.通过移动钉钉端“亲清钱塘”政策智兑模块申报。(申报步骤详见附件5-3政策兑现部分)

 

  三、申报内容

  1.研发补助。企业在享受科技政策研发费用投入补助5%的基础上,再对其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部分的10%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

  2.房租补贴。在新区租用楼宇、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3.贷款贴息。对企业三个月以上的银行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当年发生贷款额度的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及受理审核

  1.申报时间

  本次政策集中申报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到期后不进行补报。

  2.申报资料

  各条款申报资料详见附件5-4,企业也可在申报平台上查看政策申报说明。政策条款要求需上传申报资料的,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

  3.受理与审查

  由经信科技局根据职责分工,对企业系统平台上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完成后根据分工报送各相关部门,由各有关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审查工作完成后,由经信科技局汇总审查意见并形成资助(奖励)计划报党组会议审定,并按相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五、咨询受理及相关表格

  详见附件5-4。

 

  六、相关说明

  1.本次所有扶持总额不超过企业对新区2020年度地方财政贡献总额。“区贡献”特指企业生产经营所实现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含税务稽查补收部分)的区财力部分,以区财政局审定数据为准。

  2.同一企业获得区其他同类资助(奖励)的(包括国家、省、市专项政策的配套资金及区专项扶持),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不再重复资助(奖励)。对新区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技创新等已按照“一事一议”享受其他特殊优惠政策,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已申请享受过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贷款贴息等同类型补助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区雏鹰中贷款贴息补助政策。

  3.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时间的企业,不享受新区政策。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亩均税收3万元/亩以下等情况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政策。

  4.本次申报涉及各项奖励和补贴,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