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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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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穗财教〔2023〕21 号),现将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20 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详见附件。请遵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PDF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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