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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落实《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完善我市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力度和服务供给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商遴选范围
(一)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包括提供数字化咨询、数字化设计、数字化集成服务等内容。
(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等内容。
(三)云服务商:包括提供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云软件服务(SaaS)等内容。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二)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服务队伍的人员数量和构成相对稳定,具有较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能够为天津市工业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数字化转型服务,并在天津市内拥有一定数量且已实施完成的应用实践案例。
(三)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咨询评测、项目开发、资金筹措、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能够支撑和保障服务工作完成。
(四)熟悉行业服务工作流程,掌握本行业中规定的相关服务要求和准则,熟练运用相关标准、模型和工具,服务模型应具备科学性、权威性、通用性和全面性。
(五)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服务,遵守服务工作相关规范,对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能够细致、正确的解读宣贯。
(六)申报主体承诺遵守《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管理规范(试行)》,自觉接受管理监督。
三、申报流程
(一)各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汇总填写《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04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评审、答辩,提出综合评定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天津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
原遴选的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包括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咨询诊断服务机构、工业企业上云平台服务商、工业企业智能化升级解决方案商)名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作废。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请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天津市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第一批)申请书(附件1)。
(二)企业申报方向对应申请表(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其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3.申报单位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
4.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含专业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数据管理师(CD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相关证书);
6.申报单位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证明;
7.申报单位服务典型案例签约合同复印件;
8.其他佐证材料。
2023年9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发展处 蔡飞;
联系电话:8360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