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量:150 收藏
引导基金规模为30亿元,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初创期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支持对象包括:
(一)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规定。
2.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收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投资领域明确,拥有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名以上;
4.成功创业企业投资案例3个以上。
(二)初创期企业。
初创期企业是指在杭州市注册设立,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等非上市企业,且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
2.上一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1亿元。
(三)杭州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鼓励发展的其他新兴产业类企业。
杭州市政府相关网站
杭州各区政府相关网站
Copyright ©广州拓疆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28746号和粤公网安备440112020007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