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量:138 收藏
对经认定的“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申报项目需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投资额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高新区(滨江)区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
3. 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4. 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
5. 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6月26日下班前
1. 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提交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区经信局初审后,报市经信局。
2. 项目入库。市经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布列入试点库项目名单;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视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增补和调整。
3. 组织验收。区经信局集中组织项目验收,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前后,形式为企业答辩、专家质询相结合的现场评审。申请验收项目需为正式完工项目。
4. 验收结果经市经信局审定、公示、认定发文后,兑付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