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滨江区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量:159 收藏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7〕16号)文件规定,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分站)的博士,在站期间按每人10万元的经费标准给予进站科研资助。
进站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享受我区博士后进站科研资助人员不再进行资助。
注:2019年1月1日至2019月12月31日期间进站未申报科研资助的,可在此轮补申报,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1.《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
2.《杭州高新区(滨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
3.相关附件材料: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介绍信);
②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审核表;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④身份证(应注明“仅用于博士后科研资助申请”)。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