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杭州高新区(滨江)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量:145 收藏
财政级次在高新区(滨江)、具有上市意愿的法人企业,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受理的;
2、已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报浙江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
3、拟在境外上市并与中介机构签订相关上市协议;
4、发展势头良好、有明确上市计划,已与中介机构签订框架协议、合作协议、业务约定书或服务合同,且上一年度净利润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
往年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需重新认定,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需注册在我区。
1、杭州高新区(滨江)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基本信息表:主要内容为企业概况、股东结构、上市计划、企业高管等(附件2);
3、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企业与中介机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复印件;
5、员工持股平台信息表(附件1);
6、企业简介(一页A4纸)。
3月2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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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各区政府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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