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专题项目(补助)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量:350 收藏
方向一、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1)按后补助方式支持;
(2)2021 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广州赛区获奖补贴。设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2 个、三等奖 3 个与优胜奖 6 个,对每个奖项类别的每个获奖企业(团队)分别补贴 30 万元、20万元、10 万元和 5 万元;
(3)“青创杯”第八届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分“在校学生赛创新组”“在校学生赛创业组”“非在校青年赛项目初创组”“非在校青年赛企业成长组”4个组别。其中,“在校学生赛创新组”“非在校青年赛的项目初创组”分别设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胜奖 4 名。“在校学生赛创业组”“非在校青年赛企业成长组”分别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优胜奖 9 名。对 4 个组别中的每个奖项类别的每个获奖企业(团队)分别补贴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和 1 万元。
方向二、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粤港澳大湾区赛区·广州)获奖补贴
(1)按后补助方式支持;
(2)对参加广州现场赛需求对应的解决方案,分别设第一名(创新奖)、第二名(优胜奖)、第三名(优秀奖)各 1 个,对每个获奖单位(团队)分别奖励 6 万元、3 万元和 1 万元;
(3)对于参加全省总决赛并获奖的单位(团队)分别增加奖励 1 万元。
方向三、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1)对 2020 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承办单位的组织费用按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2)对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外的创新创业活动,按活动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不含商业活动收入、活动奖金)的 50%给予补贴;
(3)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累计补贴不超过 300 万元;
(4)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含政府购买服务等)的,不予以重复支持。
方向一、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1.支持对象:
(1)2021 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广州赛区获奖企业(团队);
(2)“青创杯”第八届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团队);
2.申报条件:
(1)上述两个赛事之一的获奖企业(团队);
(2)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获奖对象为团队的,须团队全部成员授权同意成立企业,并在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方向二、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粤港澳大湾区赛区·广州)获奖补贴
1.支持对象:
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粤港澳大湾区赛区·广州)获奖单位(团队)。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获奖对象为团队的,须团队全部成员授权同意委托实体关联单位申报奖励。
方向三、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1.支持对象:
支持的创新创业活动包括以下两类:
(1)2020 年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
(2)其他除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外的创新创业活动,如: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评选节(栏)目等。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2)有多个承办单位的,可共同申报(须由创新创业活动第一承办单位牵头申报);
(3)创新创业活动必须为公益性质,且应于 2020 年 1 月 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主体活动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举行;
(4)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队伍需达 500 支以上(含);
(5)创新创业活动需由市级(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主办或作为指导单位;或由其他局级(含)以上政府部门主办且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指导单位。
方向一、香港科大百万奖金(国际)创业大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1)《2022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专题申报书》;
(2)申报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我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获奖后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3)参赛对象为团队的,还须提供团队全体成员授权同意书(内容须包括:获奖团队名称、授权同意注册成立企业名称、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与参赛项目一致性说明、授权签名等)。
方向二、第五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粤港澳大湾区赛区·广州)获奖补贴
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对已注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企业名称的企业授权委托书;
(2)参赛对象为团队的,还须提供团队全体成员授权同意书(内容须包括:获奖团队名称、授权同意委托实体关联单位申报奖励、主营业务范围与参赛项目一致性说明、授权签名等)。
方向三、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1)《2022 年广州市创新创业活动补助专题申报书》;
(2)申报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我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商事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3)活动工作总结报告(含活动时间、地点、主体活动概况以及活动效果等)及相应证明资料。其中,参赛队伍 500(含)支以上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总签到表等材料;主办单位及指导单位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活动通知等材料,且通知正文应体现活动
名称、活动时间、主办单位信息、指导单位信息、承办企业名称等;其他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宣传资料、现场图片、媒体报道等;
(4)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需对活动收入和支出做出具体说明;如有商业活动收入、活动奖金等,需单独列明;申报单位承担多项活动的,应对多项活动合并审计)。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7:00;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7:00。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项目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技术支持。
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二)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1. 方向一、方向三:科技金融处许鸿斌;联系电话:83124175、83124076。
2. 方向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陈洁、李家华;联系电话:83124097、83124196。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