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钱塘区工业头雁政策资助(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量:129 收藏
1.除项目配套、技改投资、人才激励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以增量部分为限外,其余政策奖励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度区财政贡献超出入选年度上一年部分的80%。
2.根据“贡献为限”原则,企业本次可扶持额度根据“取小原则”确定(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即可兑额度与企业政策年度剩余区贡献比较,金额小者为可扶持额度上限。
即2019年度认定企业,2020年区财政贡献超出2018年的80%与企业2020年度剩余区贡献比较,取小值;2020年度认定企业,2020年区财政贡献超出2019年的80%与企业2020年度剩余区贡献比较,取小值。各企业可通过政策申报平台查阅可扶持额度。
3.在认定期内,对扶持资金达到当年区贡献上限,超出部分可滚动累加至下一年度兑现。
1.申报对象为2019年度钱塘新区工业头雁企业(集团)、拟认定为2020年度钱塘区工业头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2)。
2.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不补报,不兑现。
各条款申报资料详见附件1-4,企业也可在申报平台上查看政策申报说明。政策条款要求需上传申报资料的,企业需在申报资料上加盖公章并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打包上传。
2021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