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进一步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管理水平和产业发展质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增长,制定《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0月31日
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发展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以下统称高端智能再制造),进一步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管理水平和产业发展质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增长,制定本计划。
一、必要性
我国作为制造大国,机电产品保有量巨大,再制造是机电产品资源化循环利用的最佳途径之一。再制造产业已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以尺寸恢复和性能提升”为主要技术特征的中国特色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在再制造产业发展过程中,高端化、智能化的生产实践不断涌现,激光熔覆、3D打印等增材技术在再制造领域应用广泛,如航空发动机领域已实现叶片规模化再制造,医疗影像设备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取得积极进展,首台再制造盾构机完成首段掘进任务后已顺利出洞。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近十年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产品认定、技术推广、标准建设等工作基础上,亟待进一步聚焦具有重要战略作用和巨大经济带动潜力的关键装备,开展以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为核心特性的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动深度自动化无损拆解、柔性智能成形加工、智能无损检测评估等高端智能再制造共性技术和专用装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广。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有利于带动绿色制造技术不断突破,有利于提升重大装备运行保障能力,有利于推动实现绿色增长。
二、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绿色制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聚焦盾构机、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重型机床及油气田装备等关键件再制造,以及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造领域的应用,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广,推动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加强标准研制和评价机制建设,探索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再制造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到2020年,突破一批制约我国高端智能再制造发展的拆解、检测、成形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智能检测、成形加工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布50项高端智能再制造管理、技术、装备及评价等标准;初步建立可复制推广的再制造产品应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立100家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带动我国再制造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培育高端智能再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绿色再制造设计,进一步提升再制造产品综合性能。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进一步突破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加强盾构机、重型机床、内燃机整机及关键件再制造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推进工业机器人、大型港口机械、计算机服务器等再制造。
专栏1 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开展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压气机转子叶片(整体叶盘)、定向柱晶涡轮转子和静子叶片、定向单晶涡轮转子和静子叶片、定向金属间化合物涡轮静子叶片以及大型薄壁机匣等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医疗影像设备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开展CT、PET-CT等医疗影像设备CT球管、高压发生器、高转速液态金属轴承、CT滑环、数字化探测模组的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二)推动智能化再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以企业为主导,联合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等,促进产学研用金结合,面向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加快再制造智能设计与分析、智能损伤检测与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以及智能拆解与绿色清洗、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智能再制造加工等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专栏2 智能化再制造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智能再制造检测与评估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研发应用基于声、光、电、磁多物理参量融合的再制造旧件损伤智能检测与寿命评估设备,以及基于智能传感技术的再制造产品结构健康与服役安全智能监测设备等。
智能再制造成形与加工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加快研发应用再制造旧件损伤三维反求系统以及等离子、激光、电弧等复合能束能场自动化柔性再制造成形加工装备等。
(三)实施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资源整合能力强、产业规模优势突出的高端智能再制造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技术先进、管理创新的再制造示范企业,建设绿色再制造工厂,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重点推进盾构机、重型机床、办公成像设备等领域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依托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建设示范工程。
(四)培育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协同体系。鼓励以高值关键件再制造龙头生产企业为中心形成涵盖旧件回收、关键件配套及整机再制造的产业链条。面向化工、冶金和电力等行业大型机电装备维护升级需要,鼓励应用智能检测、远程监测、增材制造等手段开展再制造技术服务,扶持一批服务型高端智能再制造企业。建立高端智能再制造检测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第三方检测评价。
专栏3 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协同体系建设
培育盾构机高值关键件再制造配套企业。开展刀盘、主驱动变速箱、中心回转装置、减速机、高端液压件、螺旋输送机等关键件再制造,形成基本完整的盾构机再制造产业链。
培育服务型再制造企业。鼓励应用激光、电子束等高技术含量的再制造技术,面向大型机电装备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再制造技术服务,培育一批服务型高端智能再制造企业。
(五)加快高端智能再制造标准研制。加强高端智能再制造标准化工作,鼓励行业协会、试点单位、科研院所等联合研制高端智能再制造基础通用、技术、管理、检测、评价等共性标准,鼓励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制订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支持再制造产业集聚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与评价体系,探索形成地域特征与产品特色鲜明的再制造产业集聚发展模式,建设绿色园区。
(六)探索高端智能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新机制。鼓励由设备维护和升级需求量大的企业联合再制造生产和服务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再制造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构建用户导向的再制造产品质量管控与评价应用体系,促进再制造产品规模化应用,建立与新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形成示范效应。
(七)建设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再制造公共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鼓励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实施再制造产品运行状态监控及远程诊断,探索建立覆盖旧件高效低成本回收、再制造产品生产及运行监测等的全过程溯源追踪服务体系。
(八)构建高端智能再制造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利用融资租赁、以旧换再、以租代购和保险等手段服务高端智能再制造,推进逆向物流与再制造产品信息共享,探索基于电子商务的再制造产品营销新模式,逐步建立盾构机、医疗影像设备关键件、办公成像设备等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新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利用绿色制造、技术改造专项及绿色信贷等手段支持高端智能再制造技术与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可与新品设计制造形成有效反哺互动机制的再制造关键工艺突破系统集成项目建设。推动将经认定的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及绿色工艺技术产品目录。推动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智能再制造工艺、技术、装备及关键件研发。对符合条件的增材制造装备等高端智能再制造装备纳入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保险等财税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二)规范产业发展。加大对高端智能再制造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再制造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和宣贯再制造管理、工艺技术、产品、检测及评价等标准。进一步完善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促进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等作用,强化产业引导、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等,探索建立以产品认定、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开展第三方检测评价,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促进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多双边国际合作机制与交流平台,加强高端智能再制造领域的政策交流,推动产品认定等标准互认。支持科研院所等机构围绕高端智能再制造积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等活动。深入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开放的相关政策,探索开展境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再制造。鼓励高端智能再制造企业“走出去”,探索市场化国际合作机制,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绿色发展。
(四)强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有利于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等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或本领域实际制定支持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鼓励有关行业协会、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等结合本行动计划,联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实施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的社会和产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