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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2〕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加快探索商标品牌促进区域和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总结推广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现面向各地方开展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近三年来各地方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政策措施类。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围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知名商标品牌、促进商标品牌运用、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等,推动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二)服务指导类。商标品牌指导站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的亮点工作与特色经验。
(三)区域建设类。地方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创新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做法和突出成效。
(四)企业经营类。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和运用,提升产品信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打造知名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具体实例,优先征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相关案例。
(五)综合创新类。不同主体围绕商标品牌综合运用,在多个方面开展融合创新,取得突出成效的案例。
二、内容要求
(一)案例应围绕商标品牌建设过程中的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推广等一个或多个环节,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内容进行重点描述,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二)案例应突出质量效益导向,聚焦商标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体现商标品牌引领供需结构升级、促进消费、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性作用。
(三)案例撰写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内容适宜公开,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参见附件1)。
三、遴选发布
(一)报送与遴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统筹组织本地区案例征集报送工作,每省份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对报送案例开展评审,分类遴选形成优秀案例。
(二)发布与应用。通过全国性宣传、展示、交流活动及主流媒体等渠道,对优秀案例进行公开发布和推广,对成效突出的商标品牌指导站等工作推进机制,进行重点宣传。案例成果将作为地方商标品牌建设评价、监测、分析的重要依据,为指导推动全国商标品牌工作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认真做好案例征集的组织工作,提高案例报送质量。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本地区商标品牌案例征选、宣传等相关工作。
(二)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chanyechu@cnipa.gov.cn。报送材料包括《案例报送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见附件2)和全部案例文本,请汇总在一个压缩包内,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按照“商标品牌建设案例报送(地名)”命名。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