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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杭州市农业科研自主申报项目

发布时间:2015-08-06 浏览量:3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7-06-14/2017-07-10
  • 项目类型 :
      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期资助,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的30%。

扶持领域

  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

具体申报条件

  1.自主申报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本级企事业单位。

  2.主动设计和自主申报的项目和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2)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推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现代农业技术和产业化水平。

  (3)申请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农业科研项目。

  (4)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申报限制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市级农业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的不能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申报时间

  2017年6月9日-2017年7月10日

申报流程

  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市级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和有关附件材料(一份)(企业单位需提供投入证明材料),市科技(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吉英、胡小庭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8

  驻市科委纪检组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


政策依据

2015-08-06
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