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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2 浏览量:11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2-12/2018-03-31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农业科技/农业补贴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浙江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浙科发农〔2016〕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农业科技园区和星创天地的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规定的对象、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组织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由企业填报《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及电子版。

  2.上报材料经申报企业所在地市、县(市、区)科技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经市级科技部门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各地级市限额申报,每个地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4家。

  3.省科技厅将在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并对研究院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霞 郝宇

  联系方式:0571-85153944,87054039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310006)

  电子邮箱:lijx@zjinfo.gov.cn

 

  二、农业科技园区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修订)》(浙科发农〔2017〕138号)规定的对象、条件和创建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园区申报须填报《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附件3)、制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附件4)等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及电子版),经所在县级人民政府行文上报,由设区市科技部门推荐并报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依据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对申报创建园区开展评审工作,在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前 邵晖

  联系方式:0571-87055374,87055372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310006)

  电子邮箱:wangdeqian2002@sohu.com

 

  三、星创天地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浙科发农〔2016〕167号)规定的对象、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5),由各市科技局(委)、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以市为单位收集汇总排序后填写《“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附件6),并以正式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各地级市限额申报,每个地市推荐企业数不超过4家。

  2.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申报备案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印发正式文件备案为省级“星创天地”。

  3.省科技厅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为国家级或省级的“星创天地”,建设成效明显的,择优给予适当的财政经费扶持。扶持经费主要用于建设星创孵化平台、构建星创服务体系、打造星创示范基地等方面。

  联 系 人:王德前 李登峰

  联系方式:0571-87055374,87055409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310006)

  电子邮箱:wangdeqian2002@sohu.com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中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如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示并经省科技管理部门厅务会议审议后,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承担相应资格审核责任,如一年内有2个及以上相关责任主体被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将采取减少限额申报指标或限制申报等方式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请各设区市于2018年3月31日前上报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中的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登录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后进入申报页面,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栏目进入后,再点击“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栏目开始申报操作;申报“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的单位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申报(没有帐号的申报单位需先在云平台注册)。

  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技术咨询电话:0571-85118011、85111186,联系人:袁凯华

  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技术咨询电话:0571-87054113,联系人:沈涛

  附件:1.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

  2.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3.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4.浙江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

  5.“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

  6.“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2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